塊。那些錢,全被方浩宇“借”走了。
買車,要三十萬。我借了。
投資,要二十萬。我借了。
應酬,要十萬。我還是借了。
他說會還的,一定會還的。
我攥緊手機,指節(jié)發(fā)白。
3.
方浩宇和工作人員交涉著什么,我沒聽清。我的腦子里亂糟糟的,全是這三年的畫面。
被迫辭職。積蓄被借光。發(fā)現(xiàn)**。被婆婆羞辱。
我值得這些嗎?
我不知道。
我只知道,我不想再忍了。
“林晚!”
方浩宇的聲音把我拉回現(xiàn)實。他站在我面前,臉色不太好看。
“工作人員說,你要放棄所有財產,需要簽一個**。”
我看著他遞過來的紙。
凈身出戶**。
“簽吧,”方浩宇催促,“別磨蹭。”
我拿起筆,又放下。
“怎么,后悔了?”方浩宇冷笑,“早干嘛去了。”
我抬起頭,看著他的眼睛。
“方浩宇,你欠我的錢呢?”
他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。
“什么錢?”
“83萬。”我說,“這三年,你從我這借走了83萬。”
方浩宇的笑容僵了一瞬。
“那是夫妻共同財產。”
“那是我婚前的積蓄。”我說,“每一筆轉賬我都有記錄,每一筆你都說是借。”
方母在旁邊插嘴:“什么83萬?你一個沒工作的女人,哪來的83萬?”
“我婚前工作了五年,”我看著她,“存下來的。”
方母嗤笑一聲:“那也是嫁妝,嫁過來就是我們方家的。”
我沒理她。
我只是看著方浩宇。
“錢,我可以不要。但是你得承認,你欠我的。”
方浩宇的臉色陰沉下來。
“林晚,你別給臉不要臉。”
他走近一步,壓低聲音。
“你以為你是誰?離了我,你能干什么?沒工作,沒存款,沒人脈,你就是個廢物。”
我聽著,沒有反駁。
因為他說的是事實。三年來,我被困在這段婚姻里,什么都沒有了。
“滾回去喝西北風吧你。”方浩宇的嘴角勾起一絲嘲諷,“或者去找你那個**,那個窮光蛋。對了,他叫什么來著?”
我的身體僵住了。
“你還有臉提他?”方浩宇笑得更大聲,“一個創(chuàng)業(yè)失敗的loser,你當初怎么瞎了眼看上他的?幸虧**媽有眼光,不
小說簡介
方浩宇婷婷是《離婚當天,我和前夫在民政局相見》中的主要人物,在這個故事中“云海山火”充分發(fā)揮想象,將每一個人物描繪的都很成功,而且故事精彩有創(chuàng)意,以下是內容概括:“離就離,滾出去。”方浩宇的聲音很大,民政局門口來往的人都看了過來。我站在臺階上,手里攥著離婚協(xié)議書。三年了,我以為他至少會在外人面前給我留一點體面。“愣著干什么?”他不耐煩地看了眼手表,“我下午還有會,別耽誤我時間。”我沒說話,跟著他往里走。陽光很好,照在民政局的牌子上,反著光。我瞇了瞇眼睛。三年前,我也是在這里,領的結婚證。1.民政局的空調開得很足,我卻覺得冷。方浩宇走在前面,西裝筆挺,皮鞋锃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