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注意到大廳最里面的那個卡座被圍得特別嚴實,隱約能看到幾個人影,但看不太真切。
周揚順著他的目光看了一眼,壓低聲音說:“蘇婉和趙明遠在里面那個卡座,一起來的還有趙明遠那幾個狐朋狗友。蘇婉今天穿得可漂亮,估計是來宣告自己過得好的。”
林默點了點頭,臉上沒什么表情變化。
“對了,你還不知道吧,蘇婉現在在趙氏地產做營銷總監。”周揚的聲音壓得更低了,“聽說是趙明遠給她安排的職位,剛進去就是總監,底下帶了十幾個人。她之前還在朋友圈曬過一張照片,是她辦公室的落地窗,能看見整個市中心的天際線。”
“挺好。”林默端起桌上的酒杯抿了一口,語氣平淡得像在說今天的天氣。
周揚看了他一眼,欲言又止。他看得出來林默變了很多,換作三年前的林默,聽到蘇婉的消息至少要沉默半天,現在卻像個沒事人一樣。這種變化讓周揚覺得有點陌生,但更多的是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感覺——就像一個人從黑白照片里走出來,突然變成了彩色,整個人都鮮活了。
兩人正說著話,大廳里的音樂忽然切換成了一首舒緩的爵士樂,燈光也調亮了一些。人群的注意力被吸引到了吧臺方向,林默順著眾人的目光看過去,看到一個人正從吧臺后面走出來。
那人穿著裁剪考究的深藍色西裝,頭發梳得一絲不茍,臉上帶著那種天生的、被無數財富浸泡出來的從容笑意。他的五官算不上多出眾,但氣質確實不錯,一看就是在優渥環境中長大的。身材保持得也很好,一米八出頭的個子,肩寬腰窄,西裝的領口微微敞開,露出里面精致的鎖骨鏈。
趙明遠。
林默在大學時期見過他幾次,但都是遠遠地、倉促地瞥上一眼,印象中的趙明遠除了有錢之外沒什么特別之處。此刻近距離看到,他不得不承認,趙明遠確實有吸引力——那種吸引力不是來自于他的外表,而是來自于他周身散發的那種篤定感,一個人從小就被錢和資源保護著長大,自然而然地就會覺得這個世界上沒有什么他得不到的東西。
這種自信是林默從來沒有擁有過的。或者說,是三天前的林默從來沒有擁有過的。
趙明遠走到大廳中央,從服務生的托盤上拿了一杯香檳,對著周圍的人舉了舉杯,姿態優雅得像是在出席自己的私人派對。幾個人立刻圍了上去,有人遞煙,有人碰杯,阿諛奉承的笑容在燈光下顯得格外刺眼。
林默看著這一幕,嘴角微微勾起一個弧度。他的能力在趙明遠出現的那一刻就自動運轉了,現在趙明遠在他眼中已經不是一個完整的“人”,而是一組組精密的數據參數——骨骼密度偏低,肌肉量不足,心肌耐力差,肝功能指標明顯異常,幾個關節的健康狀況也不太樂觀。總之就是一副被酒色掏空了的軀殼,全靠一身昂貴的行頭和刻意維持的體態來掩蓋底下的虛弱。
不過這些都不是重點。重點是,在趙明遠身后不遠處,一個穿著酒紅色連衣裙的女人正緩緩走出來。
蘇婉。
林默的目光落在她身上,心里涌起一種很奇怪的感覺。他以為自己會恨她,或者至少會感到一陣刺痛,可是真的看到她的那一刻,他心里反而異常平靜,平靜得像一潭死水,連一絲漣漪都沒有。
蘇婉確實變了,比以前更漂亮了。她化了精致的妝,酒紅色的裙子襯得皮膚白得發光,鎖骨下方的肌膚在燈光下泛著細膩的光澤。頭發染成了深栗色,燙了大卷,松松地垂在肩上。高跟鞋踩在酒吧的木質地板上發出清脆的聲響,每一步都像踩在某些人的心跳上。
她的自信中帶著一種無法掩飾的得意。林默看得出來,那種得意不是因為今天過得有多開心,而是因為即將向所有人宣告她過得有多好。同學聚會本質上就是一個大型攀比現場,而她顯然是今天的主角。
林默端起酒杯,不緊不慢地喝了一口。他的感知領域一直保持著低功耗運轉,方圓三十米內所有人的情緒波動、身體狀態、甚至心率變化都像脈搏一樣跳動著,在他的意識邊緣輕輕躍動。這種感覺很奇妙,像是突然多出了一雙
精彩片段
由林默周揚擔任主角的現代言情,書名:《覺醒那天,前女友回來了》,本文篇幅長,節奏不快,喜歡的書友放心入,精彩內容:林默從噩夢中驚醒時,窗外正好傳來第一聲鳥鳴。他猛地坐起身,大口大口地喘著氣,冷汗已經把背心浸透了。夢里那種感覺太過真實——無數尖銳的碎片在血管里橫沖直撞,像是有千萬根針同時扎進每一寸皮膚,痛得他連慘叫都發不出來。但此刻身體一切正常。林默抬起手,借著窗簾縫隙透進來的晨光仔細看了看。指節分明,皮膚完好,和昨天沒有任何區別。昨晚他加班到凌晨兩點,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到出租屋,連澡都沒洗就倒在了床上。半夢半醒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