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"
"不認識就對了。"胡七寫完了,擱下筆,說了一句,"認識你的人,不敢保你。不認識你的人,保起來反而干凈。"
他繼續寫,"我保你是你,證明如下——經本人實地查訪、鄰里核實、坊正確認,確系王二郎本人。"
王二郎看他把筆擱下了。
"你什么時候查訪的?"
"現在。"胡七說,"你來找我,我收你錢,我替你擔保。這就是查訪。"
"那鄰里核實呢?"
"核實了。"胡七指了指巷子口,"你從那邊走過來,一路有人跟你打招呼。我看見了。"
"你剛才在寫信。"
"寫信也看得見。"
王二郎說不出話來。
"多少錢?"
"保一項,二十文。"
王二郎摸了摸口袋。今天沒賣豆腐,口袋里只有幾文銅錢。
"先欠著成不成?"
"不成。"
"我補了路引,賣了豆腐就來還。"
"先錢后保。"
王二郎站了一會兒。胡七也不催他,繼續替下一個人寫信。
王二郎回家翻箱底。***壓箱底錢,零散的有三十幾文。他拿了二十文。
"娘,我拿點錢。"
"干什么用?"
"請人作保。"
"請人?請什么人?"
"專門替人作保的。"
王母沒再問。她看著王二郎把銅錢一枚一枚數出來,想說什么,沒說。
王二郎把二十文交給胡七。胡七寫了一張保書,簽了名,按了手印,又蓋了一個私章。
王二郎拿著保書去縣衙。他以為這次夠了。
小吏接過保書,看了一眼,放在桌上。
"這是什么?"
"保書。證明我是我。"
小吏又看了一眼,點了點頭。"胡七作的保?"
"是。"
"胡七我們認識,"小吏說,"全縣一半的保人都是他做的。"
王二郎等他說下一句。
小吏把保書推回來。
"但你這張保書,只能證明你是你。**呢?"
王二郎愣住了。
"我娘也要保?"
"直系親屬身份核驗。**不是**,你怎么證明你是你?"
王二郎拿著二十文的保書走出縣衙。紙還是熱的。
他又去找胡七。
胡七說:"再加二十文。你是你是一張,你
小說簡介
小說《我活了三十六年,衙門說我未必是我》“蔣皓西”的作品之一,王二郎二郎是書中的主要人物。全文精彩選節:第一章:我不一定是我王二郎第一次知道自己不是自己,是在仁和縣衙第三號柜口。小吏看了他的路引,又看了他一眼,說:"這上面的王二郎,未必就是你。"王二郎愣住了。他活了三十六年,第一次聽見有人把他說得這么客氣。不是說他不是人。是說他不一定是他。那天他只是想補一張路引。路引是前一天下雨泡壞的。他挑著兩板豆腐走到城門口,雨剛停。城門洞里汪著一灘水,差役把濕成一團的路引拎起來,像拎一片死魚。"這個不行。""怎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