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牧這輩子接過無數報警電話,但從沒見過這樣的自首。
凌晨一點十一分,指揮中心接到一個女人打來的電話。她的聲音不大,語速不快,每一個字都像是想好了才說的。
“我要自首。我殺了人。”
接線員按照流程問了地址、身份、死者信息。女人一一回答,沒有猶豫,沒有顫抖。
“你是用什么東西殺的他?”
“刀。”
“什么刀?”
“廚房里的。水果刀。”
“人在哪里?”
“臥室。床上。還熱著。”
最后這三個字,讓當時正在聽錄音的沈牧后背微微發涼。
不是恐懼。是一種說不清的感覺——就像你在深夜開車,路上一輛車都沒有,后視鏡里什么也看不到,但你總覺得后座坐了個人。
何念,三十二歲,全職**。丈夫常致遠,三十五歲,一家醫療器械公司的銷售總監。
沈牧到現場的時候,何念就坐在客廳的沙發上,穿著睡衣,頭發還是濕的。膝蓋上放著一本書,阿加莎·克里斯蒂的《東方快車**案》,翻到了中間靠后的位置,書脊上有一道很深的折痕,顯然不是第一次讀。
她聽到門響,沒有抬頭。
“你們來了。”
不是疑問句,是陳述句。像是她一直在等,等到終于來了,心里的一塊石頭落了地。
沈牧讓技術科的人去臥室勘查,自己在何念對面坐下。
“何念,你知道自首意味著什么嗎?”
“知道。”
“你確定是你殺的?”
“確定。”
“有人逼你這么說嗎?”
她抬起頭,看了他一眼。
沈牧后來在報告里寫的是“眼神平靜”,但他自己知道,那不是平靜。那是一種更復雜的東西——像是你把一個杯子放在桌子邊緣,放了很久很久,久到你都不記得它是什么時候放在那里的了。然后有一天,你看著它掉下去,碎了一地。你不會有任何沖動去接住它。你只會覺得:終于碎了。
“沈警官,”何念說,“這個問題你不需要問。你只需要去臥室看一眼,就知道了。”
技術科的初步勘查結果很快出來了。
常致遠,胸腹部三處銳器傷。其中一處深達胸腔,傷及心臟。死亡時間大約在晚上十點半到十一點半之間。兇器初步判斷為一把長約十五厘米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