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克。
林念念頭兩天特意去燙了個頭,換上了自己最好看的風衣,在咖啡廳里坐了十五分鐘,對方還沒來。
她心想:涼了。果然又是應個卯就走了。
結果二十分鐘后,咖啡廳的門被推開,走進來一個男人。
格子衫。
牛仔褲。
運動鞋,鞋邊還有點灰。
整個人看起來像是剛從什么工地上臨時扯出來的。
林念念看了眼照片,又看了眼來人,確認是同一個人。
“林念念?”男人走到她面前,聲音很低,帶著一點喘,“抱歉,廠里有點事,來晚了。”
林念念面無表情:“坐吧。”
這就是她和霍司琛的第一次見面。
如果她知道自己嫁的這個人到底是誰,她一定——哦不,她還是會嫁的,畢竟錢多。
她只是會在簽字的時候,手少抖那么幾下。
男人坐下之后,點了杯美式,全程沒怎么說話。林念念問他一句,他答一句,問多了就開始“嗯”、“還行”、“隨便”。像極了那種被家長逼著來相親、全程只想趕緊結束回家打游戲的鋼鐵直男。
但林念念的觀察力要比**想象的強得多。
她注意到幾個細節——這人端咖啡的姿勢不對。咖啡杯在他手里顯得小,不像是經常來這種地方的人,但他付款的時候用的不是現金也不是掃碼,那臺POS機他只按了一下就結了,好像這臺機器是他家的。
她注意到他的手表。表盤很干凈,沒有logo,但表帶的皮質看起來很不一般。林念念對奢侈品了解不多,但她認識鱷魚紋。
她還注意到他的手。骨節分明,指節修長,不像是長期干體力活的手。
“你在廠里做什么工作?”林念念問。
“管理。”霍司琛說。
“什么方面的管理?”
一陣沉默。
“……全方面的。”
林念念心想:這個人的嘴是借來的,急著還嗎?
但她沒有像以前那樣懟人。她突然覺得,這種悶悶的、實誠的、不知道跟女孩子怎么說話的男人,也許才是結婚的最優選。
“行,”林念念說,“那就你吧。”
霍司琛抬起頭看了她一眼,那雙深黑色的眼睛里有一瞬間的光閃過,但很快歸于平靜。
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