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
第0號規則
紅繩在系統之外。
證明成立。
廣播再次響起。
“林燼。你總是比預計的快十七秒。”
聲音帶著笑意。那種兄妹之間特有的、知道對方會贏的篤定。
“記住這個時間。”
走廊盡頭的門開了。
一個人站在光里。戴著白色面具。面具上沒有孔洞,沒有五官。
他抬起右手。左手腕上露出一塊機械表。表盤反光。
指針停在同一個刻度。
十一點四十七分。
他摘下面具。
我站在原地。
不是林灼。面容有七分相似,但下巴上多了一道縱向的細疤。黑色三件套,剪裁精確。
“規則面前,人人平等。”他說。
不是弟弟的聲線。更低,更平,沒有林灼特有的尾音上揚。
“你是誰。”
“審判者。”他調整左手腕的表,“你可以叫我這個名字。”
表針沒有動。停在十一點四十七分。機械表該有滴答聲。這里只有電磁場運作的低頻嗡鳴。
“林灼在哪。”
審判者沒有回答。他從口袋里取出一張新的規則紙條,遞過來。
六條規則。
規則六:審判者不說謊。
“你弟弟留下的東西,”他說,“比你想象的多。”
我盯著他的表。紅繩在手腕上發熱。
這張紙條上的字跡也是我的。
系統數據庫里沒有紅繩。但有我的筆跡。
兩個矛盾的真相。其中一個必須是假的。
這不合邏輯。
審判者轉身。門在他身后關閉。
走廊里只剩我一個人。
和第六條規則。
3 審判者的面具
審判者的面具
走廊里只剩我一個人。
和第六條規則。
規則六:審判者不說謊。
沉默不是謊言。回避不是謊言。這條規則只約束陳述的真偽,不約束陳述的完整。漏洞很明顯。
但我需要測試。
“審判者。”我對著關閉的門說,“林灼的死亡時間是三年前十一月十七日二十三點四十七分。”
門沒有動。
“這個時間是假的。”我舉起左手腕,露出紅繩,“因為真正的十一點四十七分,停在你的表上。”
電磁場嗡鳴聲突然變調。像心跳漏了一拍。
門開了。
審判者站在光里。黑色三件套,剪裁如喪服。左手腕的機械表反著冷光。表針卡在同一個刻度,分針指向四十七,時針壓在十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