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七張契。
有賣女兒的,有賣兒子的,有把自己抵押給**換了三畝薄田的,有欠公社衛生所藥費被逼著簽了三年無償勞役的,有寡婦被婆家人逼著簽了放棄繼承權的,有童養媳的契約、換親的契約、用妹妹給哥哥換老婆的契約。
每一張契約的背后都是一個跟沈家一樣的故事——窮,窮到只能賣人。
這些東西在二十一世紀叫“人口買賣”,在五八年叫“過日子”。我每收一張,就當著當事人的面撕一張。撕完遞一塊肥皂過去。
撕到第三天,大隊支書找上門了。大隊支書姓趙,四十來歲,穿一身洗得發白的中山裝,上衣口袋里插著一支鋼筆。他在大隊里說一不二,連生產隊長見了他都得彎腰。
“沈小禾,”他站在我家院子里,手里拿著一塊我發的肥皂,“這東西哪來的?”語氣像是在審犯人。
“撿的。”
“撿的?供銷社兩個月才來一次貨,你三天發出去幾十塊。你上哪兒撿的?”
“縣城垃圾堆里撿的。城里人不要的東西扔了,我撿回來洗干凈再發給大家。”我面不改色,“支書,撿垃圾不犯法吧?”
趙支書的臉黑了一瞬:“有群眾反映你在搞封建**活動。撕契書這一套是破壞**婚姻法——婚姻自由,父母做主,你憑什么撕?”
我差點笑出聲來。賣女兒叫“婚姻自由”,我這個撕**契的反而是“破壞婚姻法”。這邏輯放在二十一世紀能把法官氣出腦溢血。
“支書,我問您一個問題。”我往前走了半步,“**去年頒布的《婚姻法》明確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。您說父母做主是合法的—那請問,二十斤棒子面換一個閨女,這是婚姻還是買賣?”
趙支書的臉徹底黑了。一支鋼筆被他攥得咔咔響,沉默了足足好幾秒才從牙縫里擠出來。
“好—就算你撕契有道理。那肥皂是怎么回事?你這不是在收買人心、拉攏群眾?”
“肥皂是我送的。不收錢、不收糧、不收工分。**哪條法律規定不能送鄰居肥皂?”
趙支書終于不說話了。他從口袋里掏出一個小本子,把我說的話一字一句記下來,然后把小本子往口袋里一拍:“你等著。”
“行,我等著。支書慢走,需
精彩片段
《帶著超市穿五零,我撕了全家賣身契》火爆上線啦!這本書耐看情感真摯,作者“ovo祝祭”的原創精品作,沈小禾沈老三主人公,精彩內容選節:1 前言穿到五零年代的第一天,系統給了我一座超市。穿到五零年代的第二天,我爹媽為了二十斤棒子面,把我賣給了隔壁村的劉瘸子。賣身契按了手印,我爹笑呵呵地數著糧票,我娘在旁邊抹眼淚—不是心疼我,是嫌二十斤賣少了。“死丫頭,養你這么大,就值二十斤棒子面。”我把賣身契拿過來看了一眼,然后撕了。碎紙片飄了一地。滿屋子人都愣了。“你、你敢撕賣身契?!”我爹揚起巴掌就要扇過來。我往后退了一步,看了他一眼。“二十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