熊孩子用激光燈照人,最終付出慘重的代價!
小說《熊孩子用激光燈照人,最終付出慘重的代價!》“幽冥狼王”的作品之一,王小明張浩是書中的主要人物。全文精彩選節:一、指間的紅光王小明擁有那支激光筆,是在五年級開學的第三天。黑色的,手指粗細,金屬外殼,沉甸甸的,尾部有個開關,一按,就會射出一道紅色的、極細的光束。光束能射出很遠,在墻上、天花板上、人的衣服上,留下一個刺眼的紅點。再按,光束消失,像什么都沒發生過。這是他爸從深圳寄回來的,隨包裹一起的還有兩包牛肉干、一盒巧克力,和一張寫著“好好學習”的明信片。爸在深圳電子廠打工,一年回來一次,寄東西是他表達父愛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