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禮物。
不是錢,不是車,不是房子。是一份文件。
新婚第二天,她把我和周敘白叫到客廳,拿出兩份打印好的A4紙,一人一份放在我們面前。封面上印著方正的大標題——《周氏家族婚后生活公約》。
“這是什么?”我拿起來翻了翻,三頁紙,密密麻麻的條款,從“每周必須回老宅吃一次飯”到“家庭重大開支需報備”,從“節假日安排需提前協商”到“子女教育理念需統一”,林林總總列了二十幾條。每一條后面都標注了違約后果,輕則罰款,重則家庭會議檢討。
“**是不是在開玩笑?”我轉頭看周敘白。
周敘白已經開始逐條閱讀了,表情很認真,手指點著紙面,嘴里念念有詞。讀到最后抬起了頭:“媽,第七條‘每月家庭收入需向家長委員會報告’——這個‘家長委員會’是指?”
“我和**。”
“我們結婚了,財務獨立——”
“我沒有要求你們**收入,只是報告。透明的財務是健康家庭的基礎。”秦毓秀坐在沙發上,端著她的青瓷茶杯,語氣跟她在法庭上陳述**意見時一模一樣——邏輯嚴密、條理清晰、不容置疑。
“那這個第十五條,‘夫妻雙方發生重大分歧時,可申請家長委員會調解’——”我指著紙上的條款,“什么叫‘重大分歧’?誰來定義‘重大’?”
“雙方協商定義。如果協商不成,以家長委員會的認定為準。”
“所以,最終解釋權歸您。”
秦毓秀抬起眼看了我一眼。那個眼神里沒有生氣,沒有不滿,甚至有一絲不易察覺的贊許。但她說出來的話依然是一句平穩的陳述:“喬知微,你不滿意可以逐條提出修改意見。我們走修訂程序。”
我這輩子簽過無數份文件——入學通知書、租房合同、參展協議、作品授權書。但我從來沒想過,結個婚還要簽一份帶違約條款的家庭公約。我看向周敘白,他用口型給了我三個字:簽了吧。然后湊到我耳邊小聲補了一句,“我媽這個人是這樣的,你跟她對著**反而來勁。先簽了,以后我幫你一條一條廢除。”
我拿起筆,在“乙方”一欄簽下了自己的名字。秦毓秀等我簽完,把兩份文件收好
小說簡介
陳茉周敘白是《我的婆婆是律師》中的主要人物,在這個故事中“江湖路上乙”充分發揮想象,將每一個人物描繪的都很成功,而且故事精彩有創意,以下是內容概括:一我嫁給周敘白之前,我閨蜜陳茉用一句話概括了我未來的婚姻生活。“嫁給一個律師也就算了,你還嫁給了一個律師的兒子。你知不知道這意味著什么?意味著你的婆婆、你老公、你老公他爹——一家三口都是學法的。你一個學美術的,嫁進去不就是羊入虎口嗎?”我當時正在畫室里趕畢設,手上全是油畫顏料,用肩膀夾著手機回她:“周敘白學的是國際法,他爸是退休法官,他媽是民事訴訟律師。我覺得挺好的,以后家里出了什么事,連律師費都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