聽到我的話,許母沉吟片刻。
“雖然我知道你這孩子這幾年為我們許家吃了不少苦,但當年合約規定三年為期,是為了等沉舟忘掉裴芊柔。現在看來,他顯然是還沒忘掉那個女人。”
我艱難地開口,喘息沉重,呼吸機的面罩上浮上一層水霧。
“無論我再等多久,他也不會忘掉裴芊柔。事到如今,我已經支持不下去了,醫生說我的肺壞了,以后必須經常借助呼吸機,否則隨時有窒息的危險……”
許母正要說什么,許沉舟的司機走進我的病房。
“許先生讓我接**出院。”
許母不耐煩地揮手:
“你去和沉舟說,等下我會讓我的司機把**送回去。”
司機卻有些支支吾吾。許母追問下他才說,不是要接我回我和許沉舟的家,而是要把我送到一個偏僻的小公寓去。
“因為溫小姐……已經住進家里了。”
許母勃然大怒,將司機趕走。
她轉頭對我說:
“不染,你知道我先生已經是癌癥晚期,醫生說差不多就是這幾天了。你再等上幾天,等沉舟的父親安心走了,你就可以和他離婚。”
我只得點頭。
許母臨走時再三叮囑,讓我務必保守當年裴芊柔失蹤的秘密。
我答應了。
作為交換,她許諾會在合約到期之日,把我養父母的下落告訴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