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
我養大的博士弟弟,把我送進了精神病院
病人了。
不是病人,醫院就要退錢。
我的編號是1743。
比我的名字更常用。
2019年6月10日到2022年6月。
一千零九十六天。
我在那個白房間里,把弟弟的臉想了無數遍。
從他還穿開*褲的樣子,想到他穿博士服的樣子。
我怎么也想不通一個問題——
那個我養大的人,是怎么做到看著我的眼睛、點頭說“我有病”的?
答案在第三年的某一天,自己找上門來了。
那天來了個新的實習醫生。
男的。二十六七歲。
帶著一副銀框眼鏡,白大褂很新,胸口的工牌寫著“陸辭”。
他查房的時候,別的病人他都只是看一眼就走了。
到我這里,他停下來了。
因為他翻我病歷的時候,翻了三遍。
我坐在床邊,看著他。
他把病歷翻到**遍的時候,我開口了。
“你翻一百遍也是那個結論。我有病。”
陸辭抬頭看我。
那眼神不對。
不是看病人的眼神。
是看一個人的眼神。
他沒說話,拿著病歷走了。
第二天他又來了。
手里還是那本病歷。
他把門關上了。
這個動作違規——實習醫生不能在無人陪同的情況下單獨進病房。
“蘇念。”
他叫我名字的時候,聲音很低。
“你弟弟給你簽字的日期,比你入院的日期早了七天。”
我的手指動了一下。
這是三年來,第一件讓我覺得“不對勁”的事。
陸辭把病歷翻到家屬簽字那一頁。
簽字:蘇城。
日期:2019年6月3日。
入院日期:2019年6月10日。
“提前簽字在法律上無效。但這本病歷從來沒有被復核過。沒人查。因為沒人會查一個博士醫生送來的姐姐。”
我盯著那行日期。
心臟跳得很快。
但我臉上的表情沒有變。
三年的精神病院教會了我一件事——不要在任何人面前暴露情緒。
“你為什么幫我?”我問。
陸辭沉默了很久。
久到我以為他不會回答了。
“我姐姐,”他說,“也被送進去過。”
我閉上了眼睛。
再睜開的時候,我聽見自己用一種很平靜的聲音說了一句話:
“幫我查一查,我爸媽留下的房子,還在不在我名下。”
陸辭點頭。
走之前,他在門口停了一下,沒回頭。
“明天這個時候,我再來。”
:病歷上的簽名
陸辭第二天準時來了。
比昨天早了十分鐘。
他進門時的表情,我就看懂了。
我不用他開口就知道——房子沒了。
“2019年9月,”陸辭把手機遞給我看,“你入院后的第三個月,房子從你名下過戶到了蘇城名下。”
我看著那張過戶登記截圖。
申請人是蘇城。
**律師叫趙明遠。
過戶理由是:產權人蘇念因嚴重精神疾病,喪失民事行為能力,經法定監護人蘇城代為申請。
“監護人?”我笑了一下。
“蘇城從來沒有被指定為你的法定監護人。這個過戶文件是偽造的。律師在材料里加了一份假的監護關系證明。”
我把手機還給他。
“那個律師,能找到嗎?”
“能。但需要時間。”
我點點頭。
我忽然想起一件事。
“你昨天說,病歷上的簽字提前了七天。這個證據夠嗎?”
“不夠。蘇城可以說當時只是‘提前填寫’。要證明他是故意的,還需要別的。”
“比如?”
“比如當時有沒有護士收了他的錢。比如入院評估單上有沒有被篡改的記錄。比如——”
“比如一個目擊證人。”
陸辭看著我。
“對。”
我閉上眼睛,把三年前的記憶重新翻了一遍。
入院那天,除了蘇城和林巧,還有一個人在場。
一個護士。
姓劉。
她在入院單上寫字的時候,我瞥了一眼。
護士寫的是“家屬強烈要求住院,病人有暴力傾向”。
但我當時根本沒有暴力傾向。
我甚至沒有掙扎。
“劉護士。個子不高,圓臉,右眼下有一顆痣。”我睜開眼。“她三年前還在嗎?”
陸辭已經在查了。
他翻手機的樣子很專注。
我注意到他的手指有點發抖。
不是因
不是病人,醫院就要退錢。
我的編號是1743。
比我的名字更常用。
2019年6月10日到2022年6月。
一千零九十六天。
我在那個白房間里,把弟弟的臉想了無數遍。
從他還穿開*褲的樣子,想到他穿博士服的樣子。
我怎么也想不通一個問題——
那個我養大的人,是怎么做到看著我的眼睛、點頭說“我有病”的?
答案在第三年的某一天,自己找上門來了。
那天來了個新的實習醫生。
男的。二十六七歲。
帶著一副銀框眼鏡,白大褂很新,胸口的工牌寫著“陸辭”。
他查房的時候,別的病人他都只是看一眼就走了。
到我這里,他停下來了。
因為他翻我病歷的時候,翻了三遍。
我坐在床邊,看著他。
他把病歷翻到**遍的時候,我開口了。
“你翻一百遍也是那個結論。我有病。”
陸辭抬頭看我。
那眼神不對。
不是看病人的眼神。
是看一個人的眼神。
他沒說話,拿著病歷走了。
第二天他又來了。
手里還是那本病歷。
他把門關上了。
這個動作違規——實習醫生不能在無人陪同的情況下單獨進病房。
“蘇念。”
他叫我名字的時候,聲音很低。
“你弟弟給你簽字的日期,比你入院的日期早了七天。”
我的手指動了一下。
這是三年來,第一件讓我覺得“不對勁”的事。
陸辭把病歷翻到家屬簽字那一頁。
簽字:蘇城。
日期:2019年6月3日。
入院日期:2019年6月10日。
“提前簽字在法律上無效。但這本病歷從來沒有被復核過。沒人查。因為沒人會查一個博士醫生送來的姐姐。”
我盯著那行日期。
心臟跳得很快。
但我臉上的表情沒有變。
三年的精神病院教會了我一件事——不要在任何人面前暴露情緒。
“你為什么幫我?”我問。
陸辭沉默了很久。
久到我以為他不會回答了。
“我姐姐,”他說,“也被送進去過。”
我閉上了眼睛。
再睜開的時候,我聽見自己用一種很平靜的聲音說了一句話:
“幫我查一查,我爸媽留下的房子,還在不在我名下。”
陸辭點頭。
走之前,他在門口停了一下,沒回頭。
“明天這個時候,我再來。”
:病歷上的簽名
陸辭第二天準時來了。
比昨天早了十分鐘。
他進門時的表情,我就看懂了。
我不用他開口就知道——房子沒了。
“2019年9月,”陸辭把手機遞給我看,“你入院后的第三個月,房子從你名下過戶到了蘇城名下。”
我看著那張過戶登記截圖。
申請人是蘇城。
**律師叫趙明遠。
過戶理由是:產權人蘇念因嚴重精神疾病,喪失民事行為能力,經法定監護人蘇城代為申請。
“監護人?”我笑了一下。
“蘇城從來沒有被指定為你的法定監護人。這個過戶文件是偽造的。律師在材料里加了一份假的監護關系證明。”
我把手機還給他。
“那個律師,能找到嗎?”
“能。但需要時間。”
我點點頭。
我忽然想起一件事。
“你昨天說,病歷上的簽字提前了七天。這個證據夠嗎?”
“不夠。蘇城可以說當時只是‘提前填寫’。要證明他是故意的,還需要別的。”
“比如?”
“比如當時有沒有護士收了他的錢。比如入院評估單上有沒有被篡改的記錄。比如——”
“比如一個目擊證人。”
陸辭看著我。
“對。”
我閉上眼睛,把三年前的記憶重新翻了一遍。
入院那天,除了蘇城和林巧,還有一個人在場。
一個護士。
姓劉。
她在入院單上寫字的時候,我瞥了一眼。
護士寫的是“家屬強烈要求住院,病人有暴力傾向”。
但我當時根本沒有暴力傾向。
我甚至沒有掙扎。
“劉護士。個子不高,圓臉,右眼下有一顆痣。”我睜開眼。“她三年前還在嗎?”
陸辭已經在查了。
他翻手機的樣子很專注。
我注意到他的手指有點發抖。
不是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