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彩片段
書名:《老公逼我拿婚前房給小姑子加名,我反手送他們去吃牢飯》本書主角有林安明周翠蘭,作品情感生動,劇情緊湊,出自作者“張竿釣寒江”之手,本書精彩章節:
市公證處。
當我推開玻璃門。
林安明一家三口已經坐在金屬排椅上。
周翠蘭手里攥著一個塑料袋。
里面裝著戶口本和***。
林悅低頭刷手機,眼底焦躁。
林安明起身,遞協議:「條款看了,沒問題。你趕緊簽了。」
我沒接,看向角落李律師。
李律師推下眼鏡,「沈女士要求的《附條件代持協議》按民法典起草。核心在第三、第七頁,標注產權回轉義務與違約賠償比例。請雙方仔細閱讀。」
林悅一把搶過文件。
快速翻動紙頁。
「這么多字?」
「嫂子,你是不是故意弄這么復雜?」
「不就是加個名字嗎,怎么搞得像簽**契一樣。」
我拉開椅子坐下,指尖點著第三頁加粗段:
「復雜是為免扯皮。第七條寫清了:房屋僅用于你兒子幼升小落戶。取得學籍三十日內,配合產權回轉。逾期一天,日萬分之五違約金。超三十日,代持**,房子歸我,賠百分之三十。」
周翠蘭湊近瞇眼:「百分之三十?晴晴你也太狠了。一家人算這么精?」
「媽,明算賬。你們要學位,我要產權安全。條件對等,互不吃虧。」
林安明打圓場,「行了簽吧。悅悅別廢話了,耽誤孩子報名你負責?」
林悅咬唇,抓筆。
她也不看條款,只在乙方潦草簽名。
林安明簽字。周翠蘭按手印。
我提筆,在甲方簽字。
公證員核對身份,拿電子簽章機:「雙方確認條款無誤,自愿**附條件贈與公證。公證書生效,限制條款同步錄入不動產系統。」
「啪。」
紅章落下。
林悅長舒一口氣。
她小心翼翼地把公證書收進包里。
林安明拍了拍我的肩膀。
「晴晴,之前是我話說重了。」
「等房子過戶完,咱們還是一家人。」
我沒接話。
只是將協議副本裝入檔案袋。
走出公證處大門。
陽光刺眼。
我手機震動。
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的系統回執自動推送至郵箱。
附件里是一張截圖。
權屬狀態欄顯示:已設立預告登記及附**條件限制。未經公證處撤銷確認,不得**轉移、抵押、查封業務。
林悅不懂這幾個字意味著什么。
她以為紅本本到手,房子就是她的搖錢樹。
卻不知道,這棵樹已經被我上了鎖。
下一步,政務大廳。
真正的獵殺,從他們拿到產證的那一刻,才算正式開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