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旅行散心。
每每我媽稍有微詞,都是我出面和稀泥。
我人流后身體大不如從前,他開始勸我丁克,還說要不就把許佑當親生孩子對待,要不去領養一個孩子。
「總之,我不可能幫你生孩子。」
聽到他的話,我心如死灰,無可奈何之下領養了一個女兒。
我們就這么不咸不淡地過了十六年。
我骨折住院那天,但凡他愿意留下來陪陪我,我想我永遠不會有離婚的念頭。
施鑫聽到我提離婚,沉默了一小會,問:
「你認真的?我們已經攜手走過十六年,你真的考慮清楚要離婚了嗎?」
我嗯了一聲。
施鑫放輕語氣:「如果你是氣我那天把你扔在醫院不管,那我跟你說聲對不起,我以為夫妻之間可以直來直往,你會理解我的苦衷。」
他始終不覺得跑去陪許佑有何不妥。
我因此提出離婚,就是小肚雞腸。
2
施鑫難得回家一趟,這次連許佑都帶了過來。
看著面前的離婚協議,他蹙緊眉頭。
輕輕推了推許佑:「叫干媽。」
許佑扭扭捏捏半天張不開嘴。
我趕緊打住:「我沒同意收許佑當干兒子,這一聲干媽我可擔當不起。」
這些年,施鑫沒上過一天班。
房子車子是婚前我媽全款買的,離婚自然不用做分割。
婚后我存了五百萬,這筆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,兩人平分就行。
我不想多生事端:「我只想盡快離婚,這筆錢你拿三百萬走。」
施鑫沒想到我如此決絕,頓時陰著一張臉。
又見無法挽回婚姻,只好坐下為自己爭取更多的利益。
他恬不知恥道:「許佑今年十七了,過不了幾年就要娶媳婦,你知道的我這些年操勞,也幫不了他買房買車。」
「既然走到離婚這一步,我可以不要三百萬那么多,只要兩百萬就好,然后你再把市中心兩套新房轉到許佑名下,就當是給我的補償。」
一開始他希望我領養許佑。
我說什么也不愿意,轉而領養了林雪儀。
但這不妨礙施鑫認為我的家產將來都該屬于許佑。
所以理直氣壯問我要市中心的房子,臉上沒半點羞愧。
「不可能。」我直接拒絕。